廣州華立科技職業(yè)學院教職工節(jié)假日值班申請審批表
申請部門 | 健康學院 |
申請上班時間 | 月日至月日,共天 |
上班原因: 部門負責人: | |
計劃上班教職工 部門負責人: 年 月 日 | |
分管副校長意見: 簽 名: 年 月 日 | |
主管人事副校長意見: 簽 名: 年 月 日 | |
學校校長/執(zhí)行校長意見: 簽 名: 年 月 日 |
【注】1、須提前3天完成審批。
2、1天及以內(nèi)的審批權限:辦公室及人事處教職工由行政人事副校長審批;學生處與負責學生管理的教職工由學管副校長審批;教務處、各二級學院教職工由教學副校長審批;校外教學實習中心及負責校外教學工作的教職工由校外教學副校長審批。
3、1天以上還需經(jīng)學校校長/執(zhí)行校長審批。
4、寒暑假期間的的節(jié)假日上班不需填寫此表。
5、本表審批后,歸入考勤材料,當月25日前與考勤材料一并交人事處。